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新丽传媒欲登陆A股引得投资者关注。而与第二大股东是否存业务竞争、关联交易等问题更引得证监会询问。从新丽传媒招股书可以看出,公司存货高企、存货周转率过低、应收账款存在风险等问题已浮出水面。而此前,公司财务数据造假问题也遭市场质疑。直面未来,公司发展尚存诸多变数。
二股东竞争遭证监会询问 未来发展存变数
新丽传媒欲登陆A股,其招股书显示,二股东为上市公司光线传媒(300251),其持股比例高达27.642%。新丽传媒大股东曹华益及其一致行动人曹强共持有新丽传媒42.896%。而新丽传媒的二股东光线传媒(300251)也有影视剧制作业务。对此,证监会对光线传媒(300251)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二者是否存在业务竞争、关联交易或相关利益冲突或转移的情况发函询问。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从表面上看,同业竞争针对的是“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似乎并没有牵涉到二股东的情况。不过,新丽传媒和光线传媒(300251)在影片上映时存在明显的竞争关系——以2015年为例,新丽传媒参与投资的《夏洛特烦恼》与光线传媒(300251)的《港囧》同样在国庆档上线,同样是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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