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日前同时发布金融支持广东、福建、天津三大自贸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包含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多个领域内容。在对三地的指导意见中,均明确提出“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业内人士表示,资本项目开放实质性的推进,将对全国的金融改革开放起到推进作用。
自贸区一直是我国资本项目开放先行先试的重要试验田。最早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改革方案就涵盖了外汇管理改革和推动资本项目开放等多项政策。此次广东、福建、天津三大自贸区的指导意见均明确指出,实行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负面清单外的境内机构,按照每个机构每自然年度跨境收入和跨境支出均不超过规定限额(暂定等值1000万美元,视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调节),自主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限额内实行自由结售汇。符合条件的区内机构应在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外汇分局辖内银行开立资本项目——投融资账户,办理限额内可兑换相关业务;自贸试验区内机构借用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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