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公募基金作为新三板市场参与的机构投资者主体,已经得到证监会和全国股转系统等部门重视和理解共识。待公募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相关指引确定后,公募基金可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有利于改善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结构,稳定市场预期,改善市场流动性和提高市场定价功能。
公募基金参与新三板投资的政策指引
2013年1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公募基金可以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股票。其中提到“积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队伍,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逐步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建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证券交易场所”。
2014年12月2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相关风险的前提下,试点推出投资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的公募基金产品。支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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