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会同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方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企业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据悉,《意见》明确了今后五年环保领域信用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以下五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企业环境信用记录的信息范围,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记录;二是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示。环保部门应当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信息系统。重点排污单位,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等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其环境信息;三是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建设本级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并与上级系统实现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推进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四是建立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环保部门应当在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政策扶持等方面,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状况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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