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吉峰农机实际控制人王新明旗下运作平台之一,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山南神宇")最终为其之前鲁莽的减持行为付出了代价。有意思的是,或是为在减持过程中避税(或税收返还)的缘故,山南神宇早前曾针对性地将公司注册地从四川郫县迁至西藏山南地区。然而,"精于算计"的山南神宇,其此番违规减持被处罚金额达到了198万元。
四川证监局日前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还原了山南神宇早前违规减持的"来龙去脉"。经监管部门查明,原持有吉峰农机11.06%股权的山南神宇,在2013年3月20日至2014年12月1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吉峰农机1932万股(占吉峰农机总股本的5.41%)。
而根据《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投资者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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