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草案昨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昨日,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需解决于法有据的问题。证监会研究起草并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提请启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法律程序的请示》,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调整实施证券法有关规定,解决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法律依据问题。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肖钢就《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简称“草案”)作出说明。这意味着若审议意见比较一致,注册制改革最快将在本周内获得本次常委会表决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会期为12月21日~12月27日。
肖钢在说明中指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明确要求,也是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实施的重要任务。与股票发行核准制度相比,注册制是一种更为市场化的股票发行制度,其主要内容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完善信息披露规则,由证券交易所负责企业股票发行申请的注册核准,报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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