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政府,仲裁作为民间自治解决争议的方式,在不动用纳税人税收和国家公权的前提下,利用民间的力量裁断纠纷,化解矛盾,缓解法院压力,不但社会成本低廉,而且避免了公权裁判经济纠纷带来的责任和风险,在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诉讼无法替代的作用。
为此,许多国家通过立法赋予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效力,使之成为一种诉讼制度之外比较普及的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特别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下称纽约公约)得到大多数国家的接受——目前已有156个国家、地区加入纽约公约,仲裁成为国际上解决投资贸易纠纷的主要方式。
在新形势下如何认识仲裁、发展仲裁,已不是仲裁行业内部问题,而是关系深化改革、建设法治国家、优化经济结构,实现国家全球发展战略的大问题。
定分止争作用凸显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其目的是通过多元化争议预防解决机制分流诉讼案件,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据最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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