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举行的2015年上海国资高峰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副主任邵宁高度评价了,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邵宁认为,(中发〔2015〕22号)超过了此前预期,其提供一个相当大的改革空间,想要推进改革的地方或者部门,都可以从这个文件中找到足够的依据。
(中发〔2015〕22号)突出特点在于,第一,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这是贯穿整个文件的一条主线。第二,文件中提出的一些改革的措施和改革的原则基本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但是(中发[2015]22号文)所提供的改革空间,但是文件发布后,社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争论很大。邵宁在这些重大争论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第一,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前一段争论最大的问题。邵宁说:“(中发[2015]22号文)坚持了集中监管的原则,并且作为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管资本是改革的最终状态,是改革的目标。国有企业是带着一大堆问题进入市场的,只有这些问题都解决完,企业整体上市之后,才具备管资本的条件。”
他还说:“前些年,各级政府为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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