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听取了《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4年我国地方债务增幅高达41%;一些地区债务规模较大,个别地区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此外,违规举债、变相举债的情况仍有发生,监管难度较大(12月23日《南方都市报》)。
当下,巨额地方政府债务已成中国经济运行中值得重视和关注的重要问题,因为尽管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但数据是否确切,还是让人无法消除担心;而且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暗道不顾后果,继续扩张举债规模,更隐藏着较大债务风险。同时,由于经济下行引发企业经营不景气、房地产高库存化,致使地方政府财力增长减缓,地方偿债能力下降,有可能引发地方政府债务危机,进而会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因而,地方政府超过偿还能力的过度举债,无异饮鸩止渴,其后果是十分危险的,已成悬在中国经济运行头上的“堰塞湖”。
过度举债有风险
对过度举债所带来的后果,相信举债的地方政府领导都是心知肚明的;而且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行为、控制举债规模、防范债务风险,国务院于2014年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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