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宝能大BOSS在决定收购万科以前,以每小时1万人民币的价格雇请深圳顶尖几十名公司法并购专家,要求他们仔细研究了万科27页的公司章程,回答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万科的股票有没有分AB股之分,即公司创始人是否拥有一票否决权,是否拥有一票等于别人20票的权利?
律师答复:这是万科公司章程的第一个漏洞,公司创始人没有为自己保留公司的控制权。根据《万科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和第四十七条,万科股东是同股同权。创始人没有一票否决权,没有保留创始人一票等于别人20票的权利。拱手将公司的控制权交付给资本市场。
第二个问题:万科大部分董事是否由股东而不是由公司创始人提名?能否中途更换任期未满的董事?
律师答复:这是万科公司章程的第二个漏洞,公司创始人丧失了对公司大部分董事的提名权。根据《万科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和一百二十一条,万科董事由股东提名。股东可以随时更换董事,无论是否任期届满。万科创始人,无法掌握公司董事会,丧失了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第三个问题:万科是否有毒丸计划,能防止恶意收购?
律师答复:这是万科公司章程的第三个漏洞,公司没有毒丸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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