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私募股权业务,中国银监会监管下的金融机构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17家商业银行本已到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又被收回去了。
据财新23日报道,多家商业银行收到窗口通知,监管部门将依法撤回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资格。银监会目前暂无公开回应。
自2015年6月11日监管对私募基金业务开闸以来,短短5个月内,共计17家商业银行向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私募牌照获批。不过,迄今为止,尚没有一家银行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的私募基金在基金业协会备案。
为何银行私募基金牌照这个煮熟的鸭子 又飞走了呢?多位商业银行相关人士向财新表示,开展新业务要跟监管机构提前沟通,做好事先报备。而且,按《民法通则》规定,以资产管理部、投资银行部等部门名义承担基金的法人主体资格,不大合适。
尽管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几乎为零门槛,但是,《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这就是说,商业银行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与现行法律法规是冲突的,目前商业银行尚不能直接持有企业的股权或认股权证。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为何要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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