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3日传出的“17家商业银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回”一事,一家已经备案过该项资格的银行知情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证实,确已收到银监会通过相关渠道传递的通知,该行获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销。
这意味着,银行未来一段时间,将不能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主体,发行任何包括股权、证券和其他投资基金在内的产品。
此外,证券时报记者获悉,银监会正在推动银行理财业务分拆和城商行投贷联动试点,希望在现有商业银行法下,为商业银行开展私募业务架设合规框架。
“将来也是用得到”
自今年6月11日以来,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江苏银行、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等17家银行,先后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批准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据了解,有8家银行是以投资银行部或资产管理部等总行一级部门为获批主体,为“非法人资格”。
尽管获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被撤销,但相关银行部门人士表示,他们的业务准备并未受到影响。
一家此前获批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城商行投行部门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在备案后,曾就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举行过内部培训,涉及部门包括投行、资管、公司好几个业务条线。关于“典型股权投资合伙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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