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求处理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山东证监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思路,提升投诉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及时性。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根据证监会投资者投诉处理的有关要求,按照“统一接收,分别处理”原则,山东证监局建立了投资者诉求分类处理机制。一是明确投资者诉求办理流程,专岗专人负责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有效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二是畅通各类渠道,及时接收投资者诉求。山东证监局安排专人负责投资者来访接待、来电接听与来信接收工作;建立了投诉事项办理情况台账,确保各个环节均有登记、各类事项按时办结,杜绝了超期现象。三是建立共同接访制度。对于业务性,政策性较强的投资者来访事项,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和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共同接访,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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