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解决目前税收征管工作中一些突出问题的需要,也是大力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的需要。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部署的改革任务涉及面广、难度高,如何顺利推进?如何看待国税、地税是合作而不是合并?《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记者:从现实角度看,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已运行20多年,既存在突出问题,也有好的经验做法,改革将如何“取舍”及推进?
王军:概括地讲,改革的原则有两项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一是问题导向,二是目标导向。
从问题导向看,我国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建立于1994年,21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这影响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纳税人及有关方面对此提出了不少意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解决这些问题,回应纳税人关切、消除纳税人“痛点”。
从目标导向看,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调控经济及调节分配的重要手段,深植和作用于经济社会生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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