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广东二十一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总裁沈颢等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对被告单位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948.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对系列案件的其余被告单位分别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544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沈颢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对系列案件的其余被告人分别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部分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宣告缓刑。
以“有偿不闻”方法向郎酒等索财728万
2015年10月13日至11月3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二十一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被告单位,沈颢、陈东阳等30名被告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13起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至2014年9月,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及沈颢为谋取经济利益,由沈颢确定考核办法与具体指标,与其统一掌控的相关媒体和广告、运营公司互相勾结,选择正处于拟上市、资产重组商业敏感期等情形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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