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国家外汇局12月28日发布通知,正式印发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办法包括十八条。
办法表示,除另有规定外,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交易不得收付外币现钞。
办法明确,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币现钞的收付,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境内机构不得以虚构交易等方式骗取外币现钞收付,逃避外汇监管。
以下为办法全文
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是指境内机构发生的外币现钞的收取、提取以及相关的结汇和购汇等行为。
本办法所称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本办法所称经办银行是指以境内机构为客户,负责审核并为其办理外币现钞收付业务的银行。
第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根据本办法对境内机构外币现钞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对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行为进行非现场监测,对外币现钞收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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