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央行公告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与此前曾引发广泛讨论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在整体思路上基本一致,明确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央行仍在《办法》中坚持了支付账户实名制的底线。央行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支付账户体现着消费者资金权益,只有实行实名制,才能更好地保护账户所有人的资金安全。此外,账户是资金出入的起点与终点,只有落实支付账户实名制,才能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从而切实落实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要求,防范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
在实名制这一大前提下,根据身份核实方式的不同,《办法》将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Ⅰ类账户只需要一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例如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账户余额只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交易限额为1000元,相对较低。但支付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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