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多数中东产原油都是同质原油,但是由于面向的市场(美国市场、欧洲市场、亚洲市场)不同,油价存在差异。为了维持这种价格差异,中东产油国通过“目的地限制”和“禁止转售”条款来实现市场的有效分割。这样一来,行业内通常会选择迪拜原油这种无目的地制约、自由贸易可能性较高的油种来做定价基准。
现货价格方式和产油国通知方式
亚洲市场中东产原油的定价方式可分为现货价格方式和产油国通知方式。
现货价格方式即以普氏能源资讯公布的迪拜原油和阿曼原油的现货价格为参照基准,带入装船前产油国已经定好的作价公式中,从而确定出各油种的官方售价(OSP)。另外,此作价公式考虑到不同油种性状上的差异性,专门设置了调整项来反映性状溢价(Premium),这个性状溢价也被行业内称为差分,每月都会被重新评估。采用这种现货价格方式的除了沙特阿拉伯、科威特等产油国之外,指标油种不同的印度尼西亚、中国也采用同样的价格方式。
产油国通知方式即产油国参考迪拜原油等的现货价格,于装船月的下月月初将官价单方面地通知给原油进口国,属于一种事后通知方式。采用这种定价方式的有UAE(迪拜原油除外)、卡塔尔、马来西亚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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