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 ),明确管住中间,放开两头 ,将在售电侧引入更多市场竞争。实施售电侧放开成为发电企业关注的焦点。企业自备电厂是我国发电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成为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的一员,参与市场竞争。《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继9号文之后,国家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配套文件。《意见》的出台,有利于科学引导和规范自备电厂发展,促进自备电厂与公用电厂同等管理,实现公平竞争,更好发挥自备电厂作用,切实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稳妥推进电力改革。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引导自备电厂健康发展
自备电厂保障了企业在供电紧张时期生产用电需求,降低了企业特别是高载能行业企业的生产成本。其中,利用生产过程中余热、余压、余气建设的发电机组,以及热电联产类自备电厂还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部分自备电厂还承担了局部地区的供热、供暖任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但是,在自备电厂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未批先建、批建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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