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保险行业风险防范工作会议透露,2016年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下称“偿二代”)将正式实施。
随着偿二代的正式到来,因监管政策变化引起的市场环境变化正在发生。偿二代要求下不同险种的资本要求存在显著不同,使得目前市场主体的偿付能力也受到不同的影响。
譬如,偿二代中对非车险的业务的资本要求高于车险,这对于大部分没有经营车险的外资保险公司来说,意味着资本要求将显著升高。据保监会此前发布的首份偿二代运行报告,2015年一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财险公司有3家,主要是境外分出业务较多的外资公司。
实际上,新政策对于外资保险公司的影响不止此一面。由于相较境内再保险公司,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再保险公司分出保费所需的最低资本基础因子要高出许多,从而导致资本压力骤然增大。为了适应这样的变化,外资再保险公司必须增加在中国的资本,而这又对其资产的全球化配置产生一定的影响。
2016年,对于外资保险公司来说,可谓是“全面寒冬”。
在国内监管政策以及随之而来的市场环境变化之际,国际市场亦不好过。过低的费率导致一些保险公司已经难以为继,兼并潮此起彼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