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岁末年初时,原来大家一直念叨的跨年度行情落空,但对新年行情的期待依旧。2016年有两个确定性的利空因素是绕不过去的坎,一个是IPO注册制,一个是大股东和董监高禁售令到期。市场人士对此的解读分析存在诸多误区,让投资者产生了不必要的幻想。因此很有必要厘清误区,让投资者丢掉幻想,在充分估量这两个利空因素的前提下,规避风险,规划新的投资布局。
注册制必然带来IPO大扩容
IPO注册制的信息本已相当明朗,但很多人对注册制具体实施时间的解读却抱有幻想,这是让人费解的。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了对国务院的特别授权,并且明确从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两年,到2018年2月底授权失效。有人解读为2016年3月1日授权生效,但不一定到了3月1日就真的开始实施了,可能会拖到下半年甚至三季度才实施。这种解读理论上没什么问题,因为这种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极端情况下,假如再发生股灾,甚至可能难以实施。但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小的,综合各种因素看,注册制的实施时间不可能往后拖。
注册制实施的具体日期由国务院提出,一定是经过了充分的考量,确信在3月1日之前的3个月时间里能够完成所有的配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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