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中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质检总局近日印发了《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的通知》,在家电、洗涤用品、童装三个行业全面部署开展“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
与此同时,为切实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关于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与监督制度的要求落到实处,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又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1号店等4家电商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决定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更高起点、更大平台、更广范围联合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的执行。
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在2015年年底举行的质检总局执法司与电商平台合作签约仪式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表示,当前质量违法屡禁不止,利用互联网制售假冒伪劣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实现经济发展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上来,关键要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开展产品质量承诺活动,一方面,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开采用的标准,并承诺产品符合自我声明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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