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参保患者医疗保险待遇,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从本月16日起,在全市各等级医院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首批包括老年性白内障、子宫肌瘤、计划性剖宫产、肺癌和直肠癌等44个试点病种。
单病种结算是指我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单病种试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就医治疗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分别按病种定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一种结算方式。泉州市病种定额按医院等级、手术方式不同设定,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分担比例城镇职工为95%和5%,城镇居民为70%和30%。 本报记者 叶舒雯
首批试点包括各等级医院共70家
此次首批试点医院共70家,包括泉州市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0医院、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市正骨医院等三级医院10家;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泉州市儿童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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