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合社会即价值历史观解读
根据笔者的研究,任何社会中都存在以下组织原理或公理。
(1)分实合虚原理。
作为组织或共同实体,肯定是由众多同类个体组成,因此,这个原理说的实际上就是个体(含部分或分层)与整体的关系,但这个原理只局限在认识关系,不包含其他关系内容。那么,这里的所谓分,既是指分配、分割,又是指个体或个体利益;而所谓合,既是指分配、分割规则,又是指整体或整体利益。
但是,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并不等于存在两种不同物质形态的利益,它们在物质形态上实际上是同一个东西和同等的数量,那就是组织的社会物质总财富。因而,整体利益并不是说在个体利益之外,还存在一块不归属于个体的物质利益,它只不过是所有个体利益的总和而已,因此,在数学上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是相等的,但在思维上就不是这样了,虽然整体利益是一个抽象概念,而且可以进一步虚拟为一个实体如国家、企业、家庭,但它们并不是真正的实体或具体的人,国家也好、企业和家庭也罢,它们既不需要吃也不需要穿,也就是说虚拟实体是不需要具体的物质利益的,它虚拟出来的真正功能是管理、协调、促进不同个体的物质利益或具体利益,主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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