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沪深交易所双双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网下发行的实施细则。根据新规,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新股及无效认购的新股将采取主承销商包销或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事先确定的方式处理。投行人士认为,新规实施初期,多数投行都将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未来随着新股供需平衡,各家投行将综合考虑公司的风控要求、资本金等多种因素,通过追加认购、引入战略投资人等方式进行二次分配。
监管层日前正式修改并公布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多条与新股相关的法规、规定等。新规采纳完善弃购股份处理的建议,对投资者弃购的股份,允许承销商按事先公布的原则配售给其他参与申购的投资者,以体现《证券法》关于承销商应首先将股票销售给投资者的原则。
但对于投行如何进行再配售,无论是承销管理办法还是新股发行细则均未做明确规定。对此,投行人士纷纷表达不同的意见。
“近期,我们与同行交流也提及弃股如何再配售。目前,新股不败神话仍在继续,投行乐于采用余额包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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