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规范大股东、董监高的股份减持行为。上交所同步制定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计划实施情况公告格式指引》,明确了大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具体要求。沪市多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认为,此举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引导大股东依法、透明、有序减持,符合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需要。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宝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此次规定遵循了“疏堵结合”的思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一方面防范大股东、董监高集中、大规模减持冲击市场,另一方面依法保障其转让股份的权利,实现监管政策的有效衔接,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有利于引导股东依法、透明、有序减持股份,稳定市场预期。
王府井和王府井的控股股东王府井国际认为,《减持规定》以及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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