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断制引发股灾 3.0
千呼万唤,姗姗来迟。
赶在1月8日之前,证监会终于出台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的减持新规,时间掐得刚刚好。同时,1月7日A股再次熔断,9:58收盘之后,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自1月9日起施行。
一石激起千层浪,虽然证监会极力解释,但减持新规的出台却并未减轻市场对于“减持潮”的担心,市场各方对于市场完全没有信心。
《减持规定》主要内容
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保留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
完善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约束机制,包括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个月内减持总数不超1%
核心观点无外乎两点:一是大股东在三个月内减持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二是遵循“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