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近日,一条关于“北京供暖季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传言在网络疯传,同时还有一张北京市交通委就此问题召开会议的通知单照片。很快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委常委会,均曾先后召开会议研究此事,考虑是否将原本只在北京市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施行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政策,进一步在整个供暖期间常态化。
虽然传言很快更新为“限行措施没有通过,暂不实施”,媒体报道也已删除,但这还是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担忧——单双号限行难道要常态化了?更多的人在质疑,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是否可以由地方政府自己说了算?这是否侵犯了公民的权益?
今年1月1号开始实施了《新版大气污染防治法》,没有将制定机动车限行政策的权利授予地方,地方政府是否可以通过修改地方法规的方式获得限行权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常纪文表示,按照《立法法》规定,市以上人大常委会有环境保护立法权,北京市人大有这个权限,但是涉及物权法的问题,特别是产权限制的问题,应该前提是公共措施用足了才可以,一般来说由国家级的立法作出限制比较好。
刘太刚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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