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小妹)从今年3月1日起,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需设置农产品检查制度,批发市场需对场所内所售农产品进行抽检并记录,同时,13种禁止销售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从3月1日起,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将接受批发市场的抽检,而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也将建立农产品检查制度。
根据《办法》,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对销售者的销售环境和条件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根据食用农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确定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频次。
值得一提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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