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中国经济、金融从计划体制向市场化的转型过程中,相互保证是资本积累少、缺乏经营经验的民营企业获取银行授信的主要方式之一。但随着时代变化,特别是在本轮经济下行周期中,保证贷款呈现高损失率的特征,企业保证对银行债权的保障性并没有发挥预期作用。如何重新界定现阶段保证担保在拓展业务和控制风险中的作用,是银行业共同面临的问题。而剖析金融市场化起步更早的台湾地区现状,无疑有助于中国大陆银行业做出更为明智的判断。
保证担保是中国大陆银行业的主要授信担保方式之一,该方式使不具有足额抵质押物且不符合信用授信条件的企业以“抱团取暖”的方式获得银行授信,对支持市场经济初期民营企业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根据此轮风险风暴的首发地的教训,保证担保项下贷款损失相对更为惨重。
四种现象
针对这种现象,我们不禁疑问,现阶段保证担保对银行债权有多大的保障性?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银行业是否也将保证担保作为主要的授信担保方式?为此,我们对同文同种、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台湾地区银行业进行调查,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现象。
现象一:第三方企业提供保证的授信不属于台湾《银行法》规定的担保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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