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就业关联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按中央统一的要求,企业和个人负担的费率达到了工资的40%,一些地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率高于国家的要求,更是达到工资的40%以上,尤其是养老保险28%的费率明显偏高。
2014年中央政府表示将适时适度降低社会保险费率,2015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率分别下调了1%、0.25%和0.5%,总共下降1.75%,相对40%的费率而言,远不能缓解劳动力成本高引起的疼痛。
2015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降低社会保险费以降低企业负担的思路。
在我看来,除了养老保险,其他险种降无可降,而养老保险降低费率必须与其他改革同步,如果只是简单降费,会使制度与其“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目标背道而驰。
高费率引发“公地悲剧”
应该看到,社会保险高费率已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
近些年工资增长较快,社保的成本也一同增长。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跟踪调查表明,企业连续多年将“税费过重”列为影响自身发展的重要原因。出于降低用工成本的考虑,一些企业正考虑用机器替代劳动力,最着名的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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