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 为了考取工商管理硕士,离校多年的业务经理梁某想到了找人替考的办法,而“枪手”蔡某在2016年研究生考试现场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昨日,海淀检察院以涉嫌代替考试罪对梁某与蔡某提起公诉。
这是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之后,北京首例因考研替考入刑的案件。
考生网上找替考机构
据海淀检察院公诉一处代理检察员孙鹏介绍,真实考生梁某今年35岁,是一家知名电子公司的业务经理,原为本科学历的他为了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报考了某校的MBA。
但因为离校多年,梁某对自己的成绩并不自信。2015年10月,梁某报名后,在网上找到了某替考机构,并与考试机构的马某签订了“合作协议”。按照协议,梁某向替考机构总共支付7.6万元,由替考机构寻找合适的替考人替梁某考试。
随后,替考机构在网上找到了蔡某替考。据蔡某供述,考试机构约定支付500元到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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