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周熔断机制启动,沪指大跌10%,深指大跌17%,如果熔断机制没有在周五及时暂停,而周五当天或次交易日继续因熔断而再度出现急跌7%,则沪指主板融资盘已全面接近追保行情,创业板融资盘则已开始接近“强平行情”。“强平”再结合熔断机制“磁吸效应”,价格破坏的力量瞬间爆发。暂停熔断机制可以说是监管层在第三轮股市震荡前及时刹车的一个明智举措。
那么,为什么出于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所推动的“制度创新”,结果却适得其反呢?为什么熔断机制在美国起到止跌企稳的作用而我们却落入了恰恰相反的效果?如果这些机制都无法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话,谁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投资者呢?我想就这些问题从中国金融市场的“生态环境”出发做一点较为深入的分析。
首先,投资者的利益的保护是监管层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必须要从最近几次中国股市的震荡中吸取深刻的教训。我觉得最主要的问题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内涵是什么,这个问题仍不是很清晰。能为投资者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哪怕出于好心)?也需要进一步厘清。最近的事件让我们不得不承认,对于出现的价格波动,不分青红皂白,一味把精力放在股价稳定的政策设计环节上,效果会事倍功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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