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系列热点事件,再次凸显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艰难。一条未经完全证实却引发广泛争议的消息,为了应对环境污染,北京酝酿在取暖季实行小汽车单双号限行,事关公民切身利益的决策突如其来,舆论一时哗然。
在接受财新传媒记者采访时,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章志远指出,决策是源头性的行为,一旦失误或者违法,后面的所有执行都会跟着错,所以,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决策科学化、法治化,而公众参与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决策阶段,再一次重申了公众参与要有实效。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虽然有了基本程式,公众是否能够有效参与到决策之中,仍不乐观,参与的力度和深度都不够,甚至很多决策公布之前公众并不知情。
章志远说,在民权高涨的时代,如果还是武断决策,风险极大。公共参与也只是第一步,应该成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虽然自上而下基本确定公众参与理念,但真正实施起来不会容易,要扭转政府观念,很难,这也是行政改革的硬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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