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地产是否存在泡沫,应该说绝大多数人是持肯定态度的,也就是说是承认房地产存在泡沫的。只有一少部分人在否定,实际上也没有什么理论依据,就是不承认罢了。至于什么刚需,没有完全市场化,政府的问题等等,实际上还不能称其为理论依据,只是他们对泡沫存在的承认的同时,一种对责任的推卸理由,说的更远点,就是他们想维持泡沫经济的存在,继续搞全面私有的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经济的理由。
对于泡沫的定义,有这么几个核心内容:一个是转移了商品的用途;一个是价格的心理预期下的投机;一个是价格反向运行;一个是金融介入;一个是价格快速下行。对于泡沫的描述,对于泡沫经济的特征,对于泡沫经济的形成,这几个核心内容是不能少的,少了哪一个,都不会是泡沫,或者说都不会形成泡沫。反过来看,一旦形成泡沫,这几个内容也都是存在的。下面,我们把这几项内容,分别对比我们的房地产现状来做一个分析,就知道现行房地产是不是泡沫了。
首先我们看被转移了的商品用途。我在《悖论一》中已经分析了,房子本来是供人居住的,但在今天的房地产制度下,房子不仅是供人居住的,也被人转换成了一种资产,一种可以增值的资产,而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消费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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