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资本市场交易的第一天,中国的股民们亲历了一项制度创新,即试图让投资者在股指下跌时有一段时间来保持头脑冷静的熔断机制,并第一次提前结束交易。在随后的两天,熔断机制再次发挥作用,让市场在交易量不大的情况下提前结束市场交易,在短短四天中,股指从3600点迅速下跌到3100点,跌幅接近15%,引发了资本市场投资者极大的恐慌,也使得中国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面临丧失的巨大风险。1月7日晚上,证监会不得不宣布暂停熔断机制,同时限制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比例,1月8日股市恢复平静,股指略有上涨。
不少人对新推出的熔断机制提出了批评,认为这一制度创新是导致新年伊始发生股灾的罪魁祸首。其实,世界上许多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例如美国、日本、新加坡等,为了防止投资者盲目跟风,在羊群效应和程序化交易模式下非理性地抛售股票而蒙受重大损失,都推出了熔断机制。该机制对维护这些国家的资本市场稳定的确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那么,为什么熔断机制在中国股市不灵呢?笔者认为关键在于推出的时机选择不对,以及没有做好相关的配套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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