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的开年颇为不平静,刚刚登场的熔断制度在四个交易日内两度触发收盘红线,随后被紧急叫停。在美国运转良好的制度,为何在中国水土不服?是否全是证监会的过失?让我们来听一听著名经济学家、人文经济学会理事陈志武教授的意见。
熔断机制在刚推出后四天内启动两次,这的确是举世罕见的。其中原因当然很多,有的跟证监会有关,有的跟其无关,市场上许多人把这个全部怪罪在证监会身上,是很不公平的。
首先,证监会的确有不少责任,他们设计的结构有些问题,因为A股市场上对个股已经有10%涨停板的规则,这个基础上再加上5%、7%的多级结构,所带来的市场心理恐慌的负面代价远远超过其止跌的正面作用;另外,由于中国股市以大众股民为主,而且中国社会历来不推崇个人的独立思考、独立判断,而是都喜欢跟风,所以,在一个偏好跟风的社会里推出熔断机制,特别是相对比较低位的熔断条件,大众心里会过于导致熔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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