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户”问题由来已久,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盲点”。国务院办公厅14日印发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
这份意见让无户口人员一圆“户口梦”的同时,各项福利保障能否跟上,户口登记能否回归本来职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针对这一《意见》,上海方面会有什么措施?在昨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威对此表示,上海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研究,切实做好户口登记管理工作。
哪些人员将因此受益?
意见规定,超生等八类人员均可落户。主要有以下八类,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以及其他无户口人员。
意见的一大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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