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刚刚开年,财政部就对地方债务出了一套组合拳。
1月11日,财政部出台《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将地方政府债务的限额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随后不久,继2015年实施三批共计3.2万亿债务置换后,2016年的地方债务置换工作也已启动。
经济观察报了解到,目前,财政部已将2016年的地方债务置换额度下发地方财政部门。对于此次置换的总体情况,财税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由于2016年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赤字规模有望扩大,2016年的赤字到3%的可能性非常大;与此同时,不被列入赤字的地方专项债务将会增加,2016新增的债务限额总数还需经全国人大的批准,具体结果需要等待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揭晓。
1月13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告诉经济观察报,地方债务置换进行“一年一授权”,财政部只进行总额管理,不再实施类似2015年的分批置换。至于置换进度,则由地方政府按照债务到期和刚性兑付的情况,来酌情实施。
2015年的财政预算报告显示,中国赤字规模为1.62万亿,包括中央赤字规模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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