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中,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提到了"低温津贴"。其中第十二条中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但在不少地区的室外作业人员根本就不知道有低温津贴的内容,更不用说能够获得低温津贴了。(1月17日中国广播网)
又是一年隆冬时,当不少在室外工作的人们一边劳动一边与寒冷做"斗争"时,部分劳动者却不知有低温津贴这样的福利待遇。有的地方即便是落实了,也是相对较低。有部分环卫工表示,天气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