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报告摘要:
近日,环保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6]45号),将在各地已经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基础上,按季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每季度结束10个工作日内对社会发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名单。
点评:
全力推进污染物减排,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此次行动是国家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完善环保制度的又一次推进。企业黑名单公布不但吹响了各大排污企业大规模提标改造的号角,也是十三五环境质量指标得以实现的有力措施。
此次统计的污染物超标因子是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氨氮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事实上,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在十二五期间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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