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市场传言的那样,央行昨天宣布,自2016年1月25日起,对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金融机构存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央行称,这一措施不会影响境内人民币流动性。
据介绍,这一举措源于2014年12月,央行发布的银发〔2014〕387号文,文件规定将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金融机构存放纳入存款准备金交付范围,存款准备金率暂定为零。境外金融机构不包括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和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境外央行类机构。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工作,相关技术条件已经具备, 对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存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是对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这一措施不会影响境内人民币流动性,中国人民银行将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此外,对境外金融机构境内存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建立了对跨境人民币资金流动进行逆周期调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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