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对低价串货行为连续处罚后,茅台新年第三张“罚单”开向了销售不达目标的经销商。
日前,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营销公司)内部下发《关于2015年未完成合同计划经销商的处理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15年未能完成合同计划的42家茅台经销商进行处理。其中,不达销售任务30%的8家经销商被取消代理商资格,另有34家经销商收到“黄牌警告”。
昨日(1月18日),四川、贵州等地多位被罚的茅台经销商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通知已下发。对这一处罚决定,有经销商表示“服从”,亦有经销商埋怨,“销售这么困难,经销商能够达到50%销售任务就应该奖励,而不是处罚。”
茅台经销资格曾是“香饽饽”,但近年行业调整、高端白酒遇冷,有茅台经销商说,“经销商没有利润可赚,苦战了3年。”
处罚42家经销商
茅台营销公司在通知中称,为加强合同管理,严肃履行合同,经2016年1月8日销售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未完成合同计划的经销商按合同约定条款作出处理。8家合同完成率在30%以下的经销商、专卖店,扣除50%保证金,不再续签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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