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在即,农村电商又获政策加持。1月19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农业部将于2016年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省(区、市)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力求突破当前农业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瓶颈和障碍,加快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方案确定主要目标,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宁夏等7省(区、市)重点在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等4省重点在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北京、海南在休闲农业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
在现货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试点方面,方案着重强调“基地+城市社区”直配模式,“批发市场+宅配”模式,鲜活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和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