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发布四项内容,一是《公司债券年报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二是有关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转让平台的问题;三是关于IPO新规中保荐机构的先行赔付问题;四是证监会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以上内容详见官网要闻、证监会公告、新闻发布会栏目),同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现在存在不少场外机构和互联网平台开展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和股票发行等活动,请问这是否合法?对此有何评价?
答: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是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含发布挂牌公司股票买卖意向信息)的唯一合法平台,其它任何市场机构不得组织该类交易行为和股票买卖意向信息的发布。在此提醒市场投资者,应通过全国股转系统进行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要参与任何场外机构、互联网平台开展的挂牌公司股票转让和股票发行等活动,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挂牌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开披露的信息应第一时间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平台(www.neeq.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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