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红极一时的高现金价值产品终于迎来了监管部门的“紧箍咒”。
日前,保监会召开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定修订座谈会,拟就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则进行修订。这意味着红极一时的高现金价值产品终于迎来了监管部门的“紧箍咒”。据悉,此次会议对产品开发及销售做出规定,限制3年内出现高现价产品。
业内表示,相关政策调整对秉持稳健经营的大型险企影响有限,而对前期销售模式有风险的中小保险公司可能会有较强针对性。
高现价产品将受限制
日前,保监会召开了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定修订座谈会,拟就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则进行修订。出席会议的保险公司有中国人寿、新华人寿、人保寿险、生命人寿、中邮人寿、华夏人寿、天安人寿。
据悉,此次会议拟对产品开发及销售做出新的规定:一是,将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定义从主要为3年期产品扩大到包括5年期产品(或更长)。二是,立即叫停1年期及以下产品(自宣布修订规则之日起),并自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存续期间3年以内的产品。三是,各寿险公司的总精算师负责高现金价值产品的估值。四是,将各家公司高现金价值产品的配额和盈利能力挂钩,而不仅仅是和注册资本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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