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据保监会网站消息,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时,应当充分考虑“偿二代”监管制度对该类业务的资本约束,确保该业务的整体规模与公司资本实力相匹配。
同时,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行为的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并在与互联网平台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合作互联网平台不得存在上述禁止行为。
下面是通知内容:
为加强互联网信贷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促进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以互联网信贷平台为中介,为平台上的借款人(即投保人)和出借人(即被保险人)双方提供保证保险服务的业务。保险公司从事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应当以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为宗旨,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
二、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应当遵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时,应当充分考虑“偿二代”监管制度对该类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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