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首长带头出庭应诉能体现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示范价值,同时,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也具有直接的触动和推动作用
1月21日上午,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件开庭审理,巴南区区长陈刚作为被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查、质证、辩论和陈述,法庭评议后当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月27日《法制日报》)。
区长作为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对司法的尊重,这既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也是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具体行动,对于政府向公众倡导和展示依法行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权力接受监督等具有积极意义,区长出庭应诉就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基层政府只有扎实做好诸如"一把手"出庭应诉等具体举措,才能一点一滴构建法治政府根基,把政府真正建设成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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