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篇长文中,关注的焦点是收入机会的政治经济学。为便于分析,我们根据一个国家“是否具有代议制政府”和“是否具有充分的自由市场经济”将国家形态分成四种类型:第一类国家拥有代议制政府又是市场经济,例如:美国、英国和加拿大;第二类国家拥有代议制政府但是非市场经济,意大利、法国、日本和印度近似于这一类型;第三类国家有非代议制政府,但却是市场经济,这种类型现在少见,但在现代民主政治产生之前许多传统社会,包括不同朝代的中国都属于这一类;第四类国家拥有非代议制政府同时又是非自由市场经济,当今的中国、前苏联和从前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属于这一类。
证据显示,在第一和第二类国家中,不同地区的人均收入都会逐渐趋同。从这一点看,由于民主制度能减弱政府权力被不公平使用的空间,所以它是缩小社会收入差距的决定性因素。而在民主国家中,收入趋同的收敛速度又不同。该速度取决于经济国有化、政府管制程度:一个国家的经济国有化程度越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地区的人均收入趋同越迅速。这说明非国有经济、市场化对减少收入差距具有促进作用。
理论上,政府通过控制金融系统以及其它资源,可以找到一条比市场配置更有效地平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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