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国家环保部和工信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下文简称《公告》)。按照《公告》要求,从2016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等东部11省市,开始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自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区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均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车型都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公告》的发布,意味着政府部门加快了实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步伐。还有两个月,东部11省市就要开始实施国五排放标准。那么,国五的提前实施对商用车企业有何影响?他们将怎样应对?对此,记者采访了国内部分商用车企业的相关负责人。
升级国五没有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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